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办法
   为了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,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,争当人民公仆,我局开展政务公开监督与处罚。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执行,各处室每季度自查一次,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半年抽查一次,年终总结评估一次。对查出问题督促落实、限期改进。欢迎您监督我局机关全体公务人员 , 请提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
   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请您举报:
   ① 杭州市行政审批规定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办理
   ② 服务态度生硬、冷淡,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
   ③ 责任心不强,办事拖沓、推诿、扯皮的
   ④ 利用职权 " 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 " 的
   ⑤ 群众投诉、举报其涉及政务公开的有关问题的
   经调查属实,我们将给予严肃处理

   1 、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承办人所在处室给予批评教育:
   ① 工作态度不好,对有关单位和群众询问有关事项不耐心解释的
   ② 在规定的工作日内,对符合政策规定且资料齐全、手续完备的 未能按时办理的
   ③ 由于未向对方一次解释清楚,因而造成来办事人员再次往返的
   2 、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对承办人员和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 50-300 元
   ① 服务态度恶劣
   ② 对资料齐全、手续完备符合政策法律,两次未能按时办理
   ③ 对由于承办人员未向对方解释清楚,造成外来办事人员不必要三次以上往返
   ④ 需呈报上级的事项,因工作责任心原因而搁置延误造成不良后果
   ⑤ 对公开的政务内容超过规定的处理期限
   3 、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处室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评定等次的主要内容,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,并同奖金挂钩。

   未按政务公开规定的服务规范和标准执行,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,扣发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局分管领导的奖金,对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、责任大小,给予扣发奖金、戒免、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罚;构成违纪的,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;触犯刑律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   监督举报受理处室及电话

   受理投诉处室:卫生局监察室

   杭州市卫生局政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: 87032141

   地址:孝女路 2 号

   邮编: 310006

   监督信箱设在局机关一楼大厅